从“保留所有权利”到“保留部分权利”
我们通常熟知的唯一一种版权声明方式“保留所有权利”(All Rights Reserved)已经被滥用到任何人都可能触犯版权法律,人们只知道在自己的任何大小的作品(甚至本身也是在别人的成果基础上的再创造)都无以复加地声明为“保留所有权利”。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导致原创者应有的权利得不到尊重,另一方面是很多优秀的作品(无论是艺术作品、文学作品、个人思想还是其他数字作品等)都无法得到最大价值利用或最广泛传播。虽然在很多国家的版权法律默认地赋予原创者很多权利,但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并非需要保留所有权利。相反他们更愿意选择“保留部分权利”(Some Rights Reserved)或“不保留权利”(No Rights Reserved)。
十一种授权选择
“创作共用”协议机制提供了由4个最常见的授权选择的组合方式,任何作品都可以通过选择这性地组合声明自己的作品授权,实际上可以有11种常见的组合方式。这些组合方式构成了从“松”到“紧”的授权限制,给作品的创造者更加灵活便利的选择。为网络上的数字作品提供了新的“护身符”。